| 300亿元贷款力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
|
| 2007-11-30 12:36 文章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至2010年培育形成50个优势明显、各具产业特色的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使用政策性银行贷款总规模300亿元人民币,使中西部加工贸易年进出口额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比例提高到5%。”日前,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公布了《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的意见》,首先明确了未来3年工作的总体目标。
意见的下发,旨在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和政策性贷款的支持,共同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努力促进加工贸易区域协调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对梯度转移工作的支持领域,意见划定:中西部重点承接地的基础设施及功能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园区的道路、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信、有线电视、土地平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软件平台、模具中心、检测中心、教育培训、孵化园、仓储物流、海关质检等功能性配套设施项目。
就具体的支持方式,意见明示,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支持的整体政策措施;国家开发行根据建设项目和借款人需求情况,提供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和技术援助贷款支持,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品种以开发银行评审承诺为准。同时,开发行将积极参与借款主体的债券承销,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意见要求,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必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强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成熟产业在中西部发展。二是坚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决防止东部地区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防止盲目新建各类开发区,不得抢占滥占耕地。三是坚持贯彻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求。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着力推动加工贸易向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升级,从资源密集型向资源节约型、从规模扩张型向经济效益型转变,防止中西部简单复制东部加工贸易产业及其发展模式。四是坚持突出优势特色产业。依托中西部现有产业配套基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效利用加工贸易渠道,逐步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意见还提出,向中西部转移的产业应符合四个导向:首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包括塑料、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其次,运输成本占综合成本比例相对较低;再次,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且可与中西部地区产业配套;最后,支持中西部地区积极发展运输、仓储、物流产业,改善加工贸易配套条件,发展软件、设计、检测等行业,开展较高层次加工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