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钦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县级商务 >  正文
浦北三项措施强力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6-09-03 15:56  文章来源:浦北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浦北县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大胆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强力推动和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进程。
  一是充分发挥供销社经营网络优势。浦北县供销社系统现有经营网点430个,经营网点遍布16个乡镇,商品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而且供销社在农村商品销售方面有一定实力和经验。因此,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浦北县充分利用供销社经营网络的优势,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要求进行改造,建设成为新型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二是加强合作。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县商务局是主导单位,供销社是协办单位。两个单位安排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他们带领工作队,早出晚归深入全县乡镇、村屯做好调查摸底,网点布设,检查督束等工作,共同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筹措投入资金问题。同时积极指导龙头企业按国家标准建设改造“农家便民店”,努力构建浦北县日用品、农资连锁配送经营体系。
  三是实施统一标识。他们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达标,整治店容店貌,规范店名招牌,做到各类证照齐全、货物摆放整齐、商品明码标价,做到一步到位。(吴远华)
  (首发子站:钦州市浦北县商务之窗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浦北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迎“大考”    2006-08-31 17:00
广西区商务厅领导深入浦北县检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6-08-20 11:25
浦北县精心打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6-08-19 18:11
钦州、贵港两市商务同行在浦北县共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6-08-18 09:3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