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浦北农民热切期待的家电下乡简化补贴程序改革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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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7 07:48 文章来源:浦北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补贴申领手续繁琐是当前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进展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原因。近日,从钦州市商务局传出消息,为进一步缩短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钦州市家电下乡简化财政补贴手续,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浦北农民热切期待的家电下乡简化补贴程序改革,即将变成现实。这对全县家电下乡销售,无疑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补贴兑现办法,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首先要由商家录入相关产品信息及购买人资料,然后由购买人填写《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申请表》,并持身份证、户口本、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产品的发票、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申报补贴手续,然后再由乡镇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整个环节下来,一般需要一两个月时间。复杂的程序给农村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效果。
从“五一”开始,国家对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办法做出重大调整,在包括广西在内的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同时,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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