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内贸流通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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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3 11:11 文章来源:钦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区)商务局、经贸(发)局、贸易行业办:
现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内贸流通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桂商运发〔2006〕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县区实际和考评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现就《通知》精神,作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大内贸流通工作的管理力度,促进我市内贸流通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07年1月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钦州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联系人:邓朝胜,联系电话:2107388,电子邮箱:qzsw210@sina.com,传真:2810858
附: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商务厅内贸流通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桂商运发〔2006〕35号)
钦州市商务局
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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