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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4月内贸流通工作的情况
2009-06-11 17:10  文章来源:广西钦州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1-4内贸流通运行特点及主要工作
  1.消费品市场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1-4月份,钦州市继续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保增长、保民生、扩内需、调结构”扩大消费需求的方针政策,启动农村市场,大力开展“家电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改善消费环境,消费品市场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市场消费热点频现。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80亿元,同比增长19.7%,高于全区平均增速1.5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全区排第7位,增速在全区排位第3位。1-4月,商贸企业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多种促销活动,有效拉动了消费需求,既丰富了节日市场,也带动了消费品市场的繁荣 活跃,较为有效抵御金融危机和节后淡季的影响,全市消费品市场表现出逐月持续上升的态势,1、2、3、4月份分别同比增长18%、18.75%、19.4%和19.7%。
  2.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全市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241个,遍布全市各个乡镇。全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9818台(件),完成销售额1588.58万元;已发放补贴4310台(件),补贴金额93.43万元。市委、市政府把家电下乡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钦州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钦州市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明确具体工作实施职责分工,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宣传,提高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通过电视、报纸、墙体广告、农村乡镇广播、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加强宣传,利用商务之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等网络,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有关家电下乡工作的咨询和投诉。组织备案销售企业通过邮政网络寄发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信函5万多份。三是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整顿和规范家电市场。为确保钦州市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市商务局对全市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店面规范设置、产品质量、促销活动、售后服务、退换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市场流通秩序持续好转。为了全面提高猪肉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钦州市广泛深入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印发了全市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整治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根据钦州市实际,突出以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肉品品质检验设备设施建设为重点,抓好屠宰厂场建立和完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去向购销台账、肉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落实完善生猪肉品抽检、送检制度,确保出厂猪肉100%检验、检疫合格,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害猪病死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二是建章立制,全面检查。制订了家畜定点屠宰厂(点)检查制度,将检查工作制度化。按照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统一制作包括四个方面26项《钦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查表》,对全市屠宰厂场进行逐个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21份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治。建立生猪宰前批次与重点相结合的检疫制度,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实施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建立肉食品加工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产品销售和产品检验台帐以及索票索证制度并认真执行。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社区销售点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场巡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和台帐制度的建立。在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建立健全猪肉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餐饮单位猪肉原料索证管理工作,统一印发《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承诺书》、《采购进货验收台帐》、《采购索证承诺书》、《采购索证台帐》,防止不合格猪肉进入餐饮业。三是清理整顿,重新设置。结合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结合实际制定了《钦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意见》,对钦州市定点屠宰场的设置进行重新规划,关闭、整合、淘汰一批设施简陋、不具备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引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设置整合,规模发展,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全市生猪屠宰厂场由原来100多个,调减至80个,其中县城以上4个,镇级53个,村级点保留23个。四是联合行动,查处打击。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对全市生猪屠宰厂场和农贸(肉品)市场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联合检查、集中行动、综合执法,钦州市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查处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开展执法检查1672次,出动7926人次,检查农贸(肉品)市场169个次、定点屠宰厂场138个次,没收处理私宰肉1174.4公斤,查处病害肉444公斤,罚没款7.48万元。宰前检疫发现病害猪190头,已作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
  4.积极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商务执法资源整合,开展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执法检查,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商务流通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5.抓好2009•灵山荔枝节各项筹备工作。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商务厅大力支持,今年继续合同市政府主办2009•灵山荔枝节,作为全区扩大消费、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大活动加以推进。同时在市政府李杏副市长带领下,钦州市商务局领导就举办灵山荔枝节、促进农产品销售等工作赴京向商务部进行专题汇报请示,取得部领导大力支持,并将派出信息化司、市场建设司负责人指导荔枝节。二是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市政府,多次与灵山县委、县政府沟通联系,召开协调会议,确定举办日期和活动项目,做好荔枝节各项筹备工作。今年荔枝节设有16个活动项目,其中自治区、市、县三级商务部门承办农产品流通论坛、农超对接联谊活动、品牌汽车展示展销、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一条街、服饰走秀展销暨焰火晚会、特色菜肴风味名小吃评比、承接产业转移暨园区推介会七项活动。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将荔枝节有关活动项目分解到组、到个人,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目前基本完成各项活动细化方案,正在落实推进之中。
  (二)内贸市场流通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意见
  1.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推广力度。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6月份举行全市性家电下乡大蓬车活动,组织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销售企业进镇入村,集中开展现场销售、现场直贴和宣传咨询,确保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形成销售高潮。二是要积极引导中标企业抓住机遇,健全网络和服务体系,以质优价廉的商品,诚信快捷的服务,大力开拓农村家电市场,并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非补贴类产品欺农坑农的行为。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手续,剌激消费,增加销售。
  2.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广西钦州国际商品城、钦州小商品批发市场规划选址、项目立项、包装推介、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前,部、区厅的建设改造规划尚未下达,钦州市商务局初定的目标是争取全年建设改造配送中心4个,建设标准化农家店220家。三是积极推进钦州市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加大力度继续实施“双进工程”。抓好标准化肉菜店改造,推进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四是认真抓好“八桂千乡放心肉工程”。
   3.全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立足于现有基础和实际,抓住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切入点,并把握商务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整合执法资源,优化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开通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市、县(区)、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商务行政执法新体系。同时,通过建设全市家畜屠宰信息平台,推行屠宰厂场电子远程监控、肉品出厂电脑票据,对酒类批发企业实行统一规范、全市联网的电脑购销台账,切实强化生猪肉品、酒类商品溯源制度,筑起食品安全保护网。
   4.举全局之力,办好2009•灵山荔枝节。把各项活动操作方案做细做实,保持各环节衔接协调通畅,确保荔枝节如期举行、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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