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设外商投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变更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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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03 16:54 文章来源:钦州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办理机构:广西区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或钦州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办理地址:钦州市南珠西大街68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早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7-2105188
办理时限:申报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一、审批权限:
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变更的报告;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章程)补充修改协议书;
4.验资报告;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原批准证书;
7.企业变更属于股权转让、更换合作伙伴、更换董事会成员的,还要提供:
(1)股权转让和受让方签署的协议书;
(2)股权受让方法人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3)合资、合作企业涉及中方股东转股,中方股东对原出资形成的资产评估及资产所有者(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转让值的确认文件;
(4)新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派书;
8.涉及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产品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项目核准文件;
9.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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