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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申请
2006-10-31 16:19  文章来源:钦州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办理机构:钦州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广西区商务厅外贸处
   办理地址:钦州市南珠西大街68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早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7-2105188
   办理时限:申报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向上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手续
   一、申请条件:
   已在钦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审核依据: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
   审批程序和下放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发[2003126号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基本情况(特别是投资主体资质和 带动产品出口的情况);
   2)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合同、章程;
   3)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
   4)外汇局关于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
   备注: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报自治区商务厅核准;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报商务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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